摘要
经济犯罪侦查基础工作是指对经侦工作体系具有根本性、支撑性作用的各种内、外部因素的总称。经侦基础工作按其支撑因素所处的区位,可以分为经侦工作内在基础与经侦工作外在基础;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经侦基础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可以把经侦基础工作分为自为性基础工作与他为性基础工作(或称指导性基础工作)。经侦基础工作相比治安基础工作、刑事侦查基础工作而言,其涉及的领域、对象有所不同,运行的机制与建设的路径方式也有所不同,从而体现出经侦基础工作本身固有的基本特征。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5-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公安部2010年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2010LLYJJXST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