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政府执行力弱,其重要原因是部门权力过大而责任缺位、执行主体缺失财政绩效观念、未建立财政绩效问责制、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公开性不高、财政绩效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要从限制部门权力、财政分配权力适当下放、树立财政绩效观念、推动财政预算科学化、强化财政绩效问责制等措施来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从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我国政府执行力。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3-27,共5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