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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的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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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1997年施行的《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多数学者据此认为,原《合伙企业法》只允许自然人充当合伙人,公司等法人不能作为合伙人。
作者 叶林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2年第9期12-15,共4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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