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性学习有着与传统学习方式不同的特点,将研究性学习引入经济法无论从课程方面还是学生方面都是可行的。研究性学习的方式有多种,对于法学本科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来说,比较适合的有小论文写作、社会调查与模拟公益诉讼、案例的讨论与辩论。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78-179,201,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0年南阳师范学院校级教研项目的资助
项目编号:2010wyjy002
2010年南阳师范学院校级教研项目"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