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为言论自由的行使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其独特的表达载体和全新的表达空间造就了网络言论自由的新特征。网络言论自由在中国承载着比发达国家更多的民主监督功能,发挥着重要的民主"催化剂"作用以及社会"安全阀"功能,从而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在尚缺乏实效性违宪审查制度的当下中国,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及配套制度来落实网络言论自由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互联网的特性决定了在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规制时还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和技术因素的作用,而任何技术手段要具有正当性还必须接受宪法考量。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3-91,共9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问政’的制度化研究"(项目编号:11BZZ062)
司法部法学研究课题"互联网上的宪法权利研究"(项目编号:08SFB5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