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服"大量出现,严重侵害了网络游戏开发商、著作权人、网络游戏运行商以及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直接侵害网络游戏产业的社会形象,干扰了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国家、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该动用刑法予以规制。关于"私服"的定性有不同的观点,在网络环境中,"私服"行为应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制造并出售"私服"程序的行为,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后罪论处;行为人架设、运营"私服"的情形,在性质上是"复制发行",也应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59-65,共7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