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中,由于对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还没有统一,目前主要由主审法官根据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断定,而司法鉴定人员根据原、被告商标的直接比对所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往往得不到采信。究其原因,法官对商标侵权的认定采取的是"混淆"标准,如果按照"混淆"标准进行司法鉴定,就需要采用"市场调查法"。文章针对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混淆"标准,首次提出在商标的司法鉴定中可以引进"市场调查法",并尝试性地提出了"商标近似指标评价体系",从而对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初步探讨。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6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