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不可能杜绝冤假错案,其原因有多个方面,其中根本原因是司法证明中认识方式的逆向性和间接性、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差异性、认识技术的滞后性以及认识对象的特殊性。检察机关防止冤假错案的对策措施主要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全面收集认真审查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格按法定标准批捕起诉、坚持疑罪从无,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律师诉讼权利、高度重视其辩解和意见,强化诉讼监督,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和能力。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9,共7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