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论及“发现教学”时,人们很容易想起杜威和布鲁纳的建议。确实,发现教学或发现法虽不是杜威或者布鲁纳首创,在他们之前的卢梭、斯宾塞等人都倡导过发现法,但只是到了杜威那里,发现法才被系统地得到阐释;而到了布鲁纳那里,发现法才明确地被作为课堂教学的一个基本策略和理论并设计了相应的课程结构,又得到相关的心理学理论的支持。不过,这里所讲的“发现”并不局限于杜威或布鲁纳的解释。我们认为,“发现”至少可以从两个意义上来理解和操作: 第一,发现即主动学习基础上的创造。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