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是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有效沟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度。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构建已然成形,运作成熟有效,但依然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配套机制不完善、凝聚力不强、成员比例失衡等问题。对此,国家应当制定并完善法律,提供政策性支持,确定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法律地位;理事会则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构建科学的组织体系以增强团体凝聚力,使理事会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校企合作。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2-17,共6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