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我国(?)论界对这一思想的理解还有分歧,概括起来,主要有八种观点:即认为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是指:(1)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及其产品的局部的个人所有权;(2)“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所有权”;(3)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4)作为社会主义补充形式的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5)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6)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7)劳动力的私人所有制;(8)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我认为这八种观点都没有能完整。
出处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1988年第2期29-33,共5页
Journal of Hefei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