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解释(三)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婚姻纠纷引起的有关财产之争愈发突出的现象,解释规定更加具体,适用性更强,内容对于相关立法及其立法精神有更好的体现,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更为细致和周到,在保护弱势方利益方面,更加注重实际情况。但是不可避免的是,该司法解释仍存在着规范方面的缺陷。那么在肯定现有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不断地为我国法制建设建言献策,为我国早日步入全方位的、更深入的法治社会而尽力。
基金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名称为:<和谐社会构建中家庭弱势成员权益二元法律机制研究>
项目号:07F001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