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7月11日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10日截止后不久,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正式发布第105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应当说,《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私募行业管理,规范私募行业行为和鼓励私募行业创新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尽管《暂行办法》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改动不多,但对于《暂行办法》的详细解读,仍是每一位业内人士的必修课。
出处
《中国风险投资》
2014年第3期60-6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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