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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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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互联网的又一部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遵从表达自由、信息自由与权益保护相平衡的原则、互联网发展与互联网规范相互协调的原则,对管辖、诉讼程序、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披露义务、避风港规则、互联网媒体的过错判断标准、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损害赔偿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本文对司法解释的规范意旨和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作出了阐述。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22-28,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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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
  • 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6条.
  • 5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4条.
  •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3条.
  • 7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14.
  • 8《电信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第4条.
  • 9萩原有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日本法为中心[J].科技与法律,2004(2):24-30. 被引量:11
  • 10《数字经济法》.

二级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109

同被引文献360

二级引证文献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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