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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不该写什么?——法律文书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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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听到一个消息,十七名律师向国土部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制作《不动产权证书》。因为在证书的内页上有一项:使用期限。律师们认为,这一项应该修改。因为房产没有使用期限,是永久的产权。如果不动产标有使用期限,那么我们所有买房子的人不都变成房客了D-57到了期限都要搬离自己的房子。而且还有“使用”二字也让人恼火。
作者 周恺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13期52-53,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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