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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志愿服务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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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拟规定由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协调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日常管理工作,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其中。为规范志愿服务管理体制,《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颁证等工作;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推动指导等工作。
出处 《新疆人大》 2015年第9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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