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政建设中,采用PPP模式对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地方政府融资透明度、为民间资本开辟稳定的投资途径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我国的推广运用中,存在缺少财政预算限制、缺乏科学的内部定价机制、建设运营透明度低、多头管理等问题。应将PPP项目中的政府偿债责任纳入预算,加强"一行三会"和地方政府的协调合作,防控金融风险;应建立科学的定价和绩效评价机制,实现政府、私营部门和社会公众利益共享;应定期公布披露PPP项目详细信息,保证建设和运营公开透明。
出处
《金融教学与研究》
2015年第4期38-41,共4页
Finance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