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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立法回顾与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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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10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这是我国省级人大制定的首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性法规。2005年9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禁放'制度做了调整,改为'限放',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限时、限地、限品种和加强管理。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雾霾等问题的重视,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作者 薛睿杰
出处 《北京人大》 2017年第9期40-43,共4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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