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从古典学派到刑事实证学派再到新古典学派的思想涤荡,当代刑法的犯罪控制策略形成了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在刑法本体论意义上的规范性犯罪控制策略,核心在于通过刑法的运行实现对行为的公正评价,以引导人们遵守规范并内化规范;二是一体化意义上的犯罪应对措施多元化。经过对《刑法修正案(九)》在上述两个方面的策略合致性考察,可以发现其存在负向的刑法规范吁求、规整方式选择不当、非刑罚犯罪应对机制作用机理把握不当、刑罚与非刑处遇之间关系未能协调等问题。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1-31,共11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罚体系与结构改革研究"(13AFX00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