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还必须建立起科学健全的监督与问责机制。我国现行的政府审计问责制度存在异体问责薄弱、问责客体不明、透明度低等问题,这导致执行中有些责任人没有被问责或问责力度不够,审计问责效果较差。笔者以为,应加快建设预防性审计问责,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旨在通过研究我国审计问责制度,针对实际执行中的问题,结合国外审计问责经验,对我国审计问责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出处
《管理观察》
2016年第2期156-159,共4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