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国家虽赋予了农民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其占有、使用、收益、处置、转让、抵押、继承等权利屡遭侵害。表现为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缺乏自主性和稳定性,收益权被分割及缺乏独享性,转让权不自由。通过分析和思考,提出完善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强化土地登记工作,确立农民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促进集体土地产权的合理流转三项解决措施。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第7期56-57,共2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