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他们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王某、谭某(均为男性)系某交警大队辅警(合同制民警),主要负责协助民警查处违章车辆。2002年,由于经济紧张,为获得额外经济来源,陈某等人商议后决定利用查处违章车辆的便利上路对违章车辆进行罚款,所得款项由陈某等人私分。之后陈某等人多次私自穿上警服,带上警棍,利用休息时间在某路段设卡,将违章车辆拦下后迅速将司机团团围住,表明是交警执法,并拿出警棍,用言语威胁司机交罚款,违章司机李某等人不敢反抗,被迫交了罚款后才得以离开。
作者 王双明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6年第7期52-52,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