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机抽取我省2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按照职工人数分为大型(300人以上)和小型(300人以下)两种类型,采用统一调查表问卷调查、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现场询问获取健康监护资料。结果显示两类型企业间职业接害人群、人均防治经费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健康监护制度及档案、查体异常项目(如肺部胸片、口腔呼吸道肺部疾病、皮肤病、尿常规等)以及工人上岗前和离岗后职业健康监护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提示我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工人健康监护状况不容乐观。
出处
《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CAS
2016年第5期388-39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Medicine
基金
国家安监总局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