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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继续规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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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出处 《经济》 2016年第35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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