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历史上,"乐"概念至少发生过三次变易,一是西周"礼乐"之"乐"变殷商及其以前的图腾之"乐"、二是汉代"五声八音总名"之"乐"变西周"音声舞容"之"乐"、三是近现代"艺术音乐"变"五声八音总名"之"乐"。《乐记》作为后儒对西周礼乐制度的追记,"礼乐"之"乐"是其讨论的主体。但其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殷商及其以前的"乐图腾"观念。本文以"乐本篇"为例,分别讨论"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通伦理"、"审乐知政"及"郑卫之音"、"桑间濮上之音"中所涉及的图腾之"乐",认为,只有用"图腾之乐"这一"乐"观念阐释这些重要范畴,才能合式克服以往儒家经典注疏文献中存在已久的隔膜或误解。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9-17,共9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Music & Performance
基金
作者主持的201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八批特别资助项目<中国上古礼乐关系研究>(编号:2015T80443)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民族乐器演奏的美学传统及当下实践研究>(编号:12YJA760070)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