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新修订的《工会法》明确提出企业工会是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一方的代表而存在,它的最直接责任就是以劳动者代表的身份,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需不断实践与探索,任重道远。努力做好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将有助于调动国有企业全体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国有企业中心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有助于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出处
《中国市场》
2017年第4期124-125,共2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