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保督查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目前形成了"1项核心责任+3个督查层面+1个重要载体+8种压力传导机制"的环保督查体系与"中央-部委-地市级及以下"自上而下的环保约谈体系,监督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文章阐述了我国环保督查体系的总体框架,总结了环保约谈、中央环保督察、部长专项督查、例行性督查等的特点和现状,提出了统筹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和环境保护考核检查、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责等制度,深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践,推动独立的第三方党政环境绩效评估制度等对策建议,为环境保护督查提供政策支持。
出处
《环境保护》
CSSCI
2017年第10期53-56,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