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金融体制的缺陷逐渐显现,成为阻碍国民经济发展的障碍,于是新的融资方式开始出现并活跃于市场。以往“四倍利率”的上限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了新的问题。2015年的新规定下,对利率进行了24%-36%的两条线划分标准,这样的规定是否可以解决已有的各种问题?本文主要对民间借贷监管的过程以及发展现状加以分析,结合实际对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探究,力图回应新的规定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出处
《全球商业经典》
2017年第7期146-15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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