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飞速的发展,使得城镇化的进程不断的加深,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不断的出现,而火灾的危险性以及整改的难度也有了很大的增强,使得消防管理的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考验。尤其是区域性火灾隐患,主要的特点就是:火灾隐患的总量非常大、火灾的类型非常的复杂、所涉及到的面比较广,使得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受到了非常大的威胁,并且进行整改的成本比较高、难度非常大,传统的消防管理模式已经无法用于这一种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消防法》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当中对这一类火灾的隐患已经明确的相关的要求: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时候,当地的政府部门必须要制定而且及时的组织整治规划的工作,对消除火灾的隐患加强重视。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督促社会制定整改进度表,定期跟进检查,对整改资金要督促企业全程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