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突出体现了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的基本思想。然而,其中存在着未充分关注被害人合法权利保护的问题。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被害人合法权利予以保护是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持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一致性与合理性以及防范严重诉讼风险出现的必然要求。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首先应当明确被害人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具有程序运作主体的地位,并辅之以与其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提出异议权、获得法律帮助权以及救济权等基本诉讼权利。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26-144,共1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司法部项目<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性处理机制规范化研究>(2016SFB2030)的阶段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