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10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11月7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不难预见,随着各地即将进入地方“两会”时间,监察体制改革很快会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生根,推动形成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43期1-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