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高校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起良好的政治生态。本文认为,新的历史阶段山西高等学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坚持"管全面"与"抓少数"、"严肃党纪"与"宽严相济"、"挺纪在前"与"依法治国"辩证统一的原则,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压力传导、优化内部治理为抓手,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谈话谈心手段,做好干部考评,盯紧关键少数,抓住关键环节等途径,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
出处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第1期74-76,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Taiyuan's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省山西省高校纪工委委托项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山西高校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之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