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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登记人口未必是房产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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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顾:1981年,某镇北村3队的村民刘芝经申请获批在宅基地修建房屋一套。1983年《村镇农房屋现状调查分户登记表》、1987年颁发的《房地产使用证》均记载该房屋房主为刘芝,人口数3人(刘芝及其两个女儿张艳、张丽)。
作者 许晋江
出处 《新疆人大》 2018年第6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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