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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应严把改制企业的税款清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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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把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工作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说明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相信在今后一个阶段,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工作将会掀起一个新的高潮.各级税务部门要从战略和发展的高度认识改制工作,并把支持企业改制摆在税收工作的重要位置,但同时要注意严把改制企业的税款清缴关,防止税款流失.
作者 刘承忠
机构地区 漯河市地税局
出处 《河南税务》 1997年第11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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