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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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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津劳社局发〔2007〕188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08年第1期61-62,共2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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