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产业充斥着"赢者通吃"的传奇。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那些在竞争中取得先机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成为事实上的标准;而一旦成为标准,其竞争对手的末日便指日可待了。比如微软的文字处理软件Word,当年它的功能并不比对手Wordpefect超出多少,但一旦使用Word的人超过使用Wordpefect的人,那些继续使用Wordpefect的人将发现,和别人交换文件的时候,自己的Wordpefect的文档格式,比起Word的文件格式,便不是那么受欢迎;这样,很多用户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和别人交换文档,便会弃Word-pefect而用Word。也就是说,一旦使用Word用户形成一个更大的"网络"。
出处
《网络法律评论》
2010年第1期248-249,共2页
Interne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