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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兵工作“三落实”,加强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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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62年6月,毛主席在调查了中南地区的民兵工作后指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三落实”的指示科学地概括了民兵工作的基本内容,任务和要求,揭示了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建设的客观规律,这对促进民兵工作的落实,保证民兵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涪陵市这几年来的民兵工作,在按照“三落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标准指引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民兵在保卫国家安全,振兴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出处 《西南民兵》 1994年第4期12-12,共1页
分类号 E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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