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养什么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学教育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近些年来,法学教育粗放式扩张带来法学教育工具理性的抬头和商业主义的蔓延,尤其是在工具理性的助推之下,产生了法律职业主义等同于法律技能训练的倾向。忽略公共精神培育,尤其是法律精神的煅造,已经成为法学教育的重大隐忧。法律职业并非简单的法律人谋生手段,它肩负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重任,兼具技术性和公共性双重属性。我们必须改变单纯技术主义的改革路线,以打造健全的法律人格为内核,将法律人公共精神的培育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54-58,82,共6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