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法》将于2003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的各方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机构,其行为都将有法可依,同时也将受到法律更严格的制约。目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工作仍然按照财政部l999年推出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该办法是基于财政部1999年《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而不是基于《政府采购法》,因而当前在政府采购招标实践中,仍然经常会遇到许多不明确、不知怎么处理的问题。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2年第10期38-39,共2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