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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策,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以福建省宁德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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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教育民生政策和战略性任务,也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定责任。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是:初步均衡→基本均衡→优质均衡。2013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义教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在2012年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的基础上,2016年,福建省比计划提前一年全面通过义教基本均衡国家评估认定,成为继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之后的第七个省份。
出处 《福建教育》 2019年第45期18-19,共2页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比较研究”(编号:FHB150445)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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