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地方本科高校特别是新建财经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强调对口法律职业,这一逻辑错误地造成了法律人才供需结构失衡。事实上,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并非必然对应关系,这就要求法学专业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而学科融合是培养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必然路径。为此,新建财经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应该发挥财经学科优势,在“法学+会计”“法学+金融”“法学+商贸”“法学+财税”等学科融合类型上寻求突破以培养几种常见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当前,新建财经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科融合面临着一定的现实难题,需要通过选择合适的学科融合具体模式来予以解决。
出处
《大学教育》
2020年第2期151-154,共4页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5JGB37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