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灶课是明王朝在食盐生产领域征收的一种重要赋役,其征收对象、手段的改变既与白银经济发展、开中法运作有关,更与明中叶盐场地区环境变迁、经济活动变化密切相关。明代淮南盐场处于剧烈的地理环境变动中,海岸线不断东迁,荡地淤积,造成盐灶不断向东搬迁。在此过程中,明初整齐的“聚团公煎”的生产模式,在商业资本进入盐场的冲击下被逐渐打破,团总中人身依附关系出现松动。而海岸线东迁后,远离海岸线的荡地被军、民、灶开垦成田,加剧了团煎制度的崩溃,造成明代中期灶丁逃亡、盐课缺额的局面。嘉靖初年盐政官员朱廷立为更好地征收灶课,改“计丁办课”为“照荡给引”,到万历年间发展为“课从荡出”,建立了灶课和草荡的对应征课关系,促使灶课的课税客体从人丁转移到土地,彻底改变了盐场灶课的征派方式。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8-97,共10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