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服务是RCEP成员重点谈判的内容之一,各方在RCEP中达成了统一适用的金融服务规则,为各方有序扩大金融开放创造了良好平台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国家在东亚合作领导人会议上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的金融相关内容代表了中国在缔约实践中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将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助力,为中资金融机构海外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
作者
廖媛媛
马兰
Liao Yuanyuan;Ma Lan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52-54,共3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