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债券市场登记托管体制是围绕债券交易结果执行的一系列基础性安排,是债券市场稳健运行的重要支撑。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开启了债券市场的现代化发展之路。债券市场登记托管也经历了从分散到集中、从混乱到优化、从低效到高效的发展历程。20多年前,在充分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现实的基础上,我国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者以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的理论研究为依托,坚持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在我国债券市场建立了以一级托管为主的中央登记托管体制。这体现了管理部门的高瞻远瞩和大国债市的后发优势,更是金融市场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必然选择。在此后20多年的实践中,以一级托管为主的中央登记托管体制不仅是我国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基石和透明运行的基本保障,还持续发挥着维护国家信用和金融稳定、支持穿透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等重要作用,护航债券市场由小到大、由单一到多层次发展,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
王琼
刘一楠
Wang Qiong;Liu Yinan
出处
《债券》
2021年第9期53-60,共8页
CHINA B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