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技术为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催生出了“银发数字鸿沟”。基于民生建设需要,国家应确认老年人享有数字享益权。作为一项新兴权利,老年人数字享益权的生成有其内在的逻辑性,且具有正当性、利益性和法益性基础。老年人数字享益权并不是一项单项权利,而是一个表征权利束的统合概念。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数字享益权应包括数字资源接入特别优待权、使用特别服务权、信息素养提升特别帮助权等权利体系性内容。为有效保障老年人数字享益权的实现,必须基于“成功老化”理论确立新的保障理念,并借鉴新兴权利生成“三阶段”理论,构建起由案例指导、司法解释、规范立法三部分组成的层次分明的递进式法治化保障机制。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18-129,共12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