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关联规则作为证据的黄金规则,具有多元化的价值。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法中有许多关于证据关联性的规定。对比我国,我国立法中虽然出现了关联性一词,但是并没有证据关联性的明确规定。由于立法的缺失,司法实践中证据关联性的判断也大多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但是证据关联性的判断不应该仅仅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还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用证据关联规则对自由裁量作出限制,有利于提高司法权威,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本文从我国证据关联规则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完善我国证据关联规则的对策建议。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第13期138-139,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