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治、法治、德治,简称“三治”,“三治融合”,不仅涉及国家治理的实践操作层面,更关乎治理理论的创新与融合。目前已有理论研究较多集中在乡村治理层面,着重探讨地区化的实践经验。其在融合对策上更加趋向于法治与德治的协调,自治则体现出边缘化的趋势。即便部分学者尝试将自治融入德治与法治,但更多地停留在“三治”现实融合的制度安排和实践路径层面,较少进行理论逻辑上的深入思考。对此,在新的研究中,有必要先分析和把握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然后联系实际提出国家整体层面的“三治融合”创新策略。这对于推进国家治理实践的创新,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攀登(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110-116,共7页
New Height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