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正义原则,科恩认为这些原则是为不平等辩护。科恩首先针对激励论证与道德任意性主张对差别原则展开了批判;科恩进一步指出罗尔斯建构主义式的理论进路使得正义原则只可作为社会调节规则应用,并且其中的正义屈服于其他因素,这导致了罗尔斯正义原则的不充分性。基于对罗尔斯的批判,科恩提出了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并用共享原则消弭其中的不足,建立起具有平等性与充分性的理论,完成了对于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超越。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第6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