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领域的良法善治,应当从理论基础、体系定位和重点问题等方面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立法展开深入研究。在理论基础方面,应当以主体功能区建设法治化为核心任务,坚持系统整体论的调整方法。在体系定位方面,应当将该法定位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领域基本法、推动实现国土空间永续发展综合法和侧重从生态文明角度进行管控的区域协调发展保障法。在制定该法过程中,应当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激励性制度的体系化、跨域治理协调机制的法律表达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立法模式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3年第1期102-108,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立法研究”(22BFX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