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要求“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可见以征收环节后移为突破口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将成为近期财税领域的重要研究议题。本文的分析发现,将小汽车消费税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符合征管可控原则。同时,将小汽车征收后移并下划地方,有助于促进小汽车消费理性、引导地方政府改善消费环境以及缓解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基于该项改革的征管可控前提和预期效果,本文基于征收环节后移和收入下划地方,提出了调整纳税人、拓展课税范围、统一税率水平等多项小汽车消费税改革建议。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S202111600036)。